中大暫時撤消收取校巴車費措施

九月 28, 2007

各位中大同學、老師、同工、校友,以及關心中大或關心勞工權益的朋友:

   感謝大家一直關心校巴收費事件,根據最新消息,大學將於今日起(928)暫時撤回對乘搭校巴人士收取車費。  之前舉行的網上聯署,共有一千三百人參加,連同在地搜集的簽名,已有約二千人明確表示反對校巴收費。加上同學、教職員連日來在校巴車箱投下抗議票,各位反對不義收費的聲音已經清楚地傳達,故校方亦得積極回應各位對校巴使用人士(包括外判員工)的關心。大學經一輪考慮後,終於決定暫時撤回收費,各位同學由今日起乘搭轉堂巴時已毋須出示證件    「巴.不得」行動歡迎大學是次決定,我們認為,大學此舉是對外判員工表現出應有承擔,盡力回應各中大人對外判工的人文關懷。雖然大學仍因技術問題暫未能完全取消出示證件制度(於火車站上車仍得出示證件),但取消收費已大大減輕工友負擔。感謝各位積極聯署及投下抗議票,成功向大學表達訴求,傳遞意見,維護中大人的權益。亦感謝在事件中出力支持的團體,包括中大各學生會,以及中大團契等等。

          大家都是中大人,校政你我都有份。大學現階段僅暫時撤回收費,未知將來會否再次收取不合理的車資。「巴.不得」呼籲大家繼續關心事件,監察校方收費措施,並積極向大學反映意見,以祈締造公平校園。 「巴.不得」行動發起人 聯絡人:9138 6093Glen 9409 6242 (Melody)

如欲了解事件:

聯署:http://cusu.hk/freeriderpetition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4820034652

 Blog: www.cuhkfreerider.wordpress.com 

探 針 : 諾 貝 爾 得 主 豈 會 難 容 學 生 示 威 ? 《9月28日蘋果日報》

九月 28, 2007

中 文 大 學 的 一 群 學 生 發 起 了 「 巴 . 不 得 」 行 動 , 趁  一 班 諾 貝 爾 得 獎 經 濟 學 者 上 星 期 三 到 訪 , 在 演 講 場 地 入 口 示 威 , 抗 議 大 學 新 校 巴 收 費 措 施 , 向 外 判 員 工 收 取 三 元 車 資 。 學 生 示 威 期 間 , 有 一 名 貌 似  授 的 人 衝 出 來 對 我 們 拋 下 一 句 : 「 那 些 ( 指 得 獎 講 者 ) 都 是 我 的 朋 友 , 你 這 樣 搞 兩 搞 , 下 次 他 們 都 不 來 了 。 」

外 判 不 應 轉 移 責 任
如 果 一 個 有 資 格 獲 得 諾 貝 爾 獎 的 經 濟 學 者 連 學 生 示 威 都 看 不 順 眼 , 他 得 獎 難 以 令 人 信 服 。 二 ○ ○ 一 年 經 濟 學 獎 得 主 Joseph Stiglitz 一 直 關 心 的 , 就 是 經 營 機 構 過 份 相 信 市 場 的 問 題 , Stiglitz 直 指 他 們 是 「 市 場 基 本  義 派 」 , 「 根 本 就 是 糟 糕 的 經 濟 學 」 。 難 道 經 濟 學 家 就 一 直 只 講 市 場 市 場 嗎 ?
經 濟 學 家 也 不 完 全 贊 成 外 判 工 作 。 中 大 校 方 一 直 說 這 些 外 判 工 不 是 「 自 己 人 」 , 他 們 與 中 大 沒 有 直 接 合 約 , 因 此 他 們 不 是 中 大 的 職 員 , 乘 搭 校 巴 要 付 全 額 車 資 。 沒 錯 , 他 們 合 約 上 的 確 是 外 判 , 但 我 們 應 該 看 看 , 大 學 為 甚 麼 要 有 外 判 的 合 約 ? 通 常 我 們 覺 得 , 把 清 潔 、 膳 食 供 應 這 些 外 判 給 營 辦 商 做 , 因 為 他 們 有 經 驗 , 能 更 有 效 運 用 資 源 , 提 升 服 務 之 餘 又 節 省 成 本 。
但 同 時 , 校 方 卻 可 以 抵 賴 自 己 的 責 任 , 將 這 群 員 工 應 有 的 福 利 轉 嫁 到 外 判 商 身 上 , 減 輕 負 擔 。 外 判 令 同 學 享 有 更 具 效 率 的 服 務 , 是 為 了 大 學 的 利 益 ; 但 福 利 的 轉 移 , 卻 是 意 外 的 副 作 用 , 絕 不 是 一 間 大 學 應 該 深 以 為 慶 的 現 象 。

大 學 應 示 範 好 榜 樣
對 於 學 生 來 說 , 這 群 員 工 來 到 中 大 都 是 為 了 服 務 同 學 , 不 應 因 合 約 安 排 不 同 而 待 遇 有 別 。 大 學 作 為  育 機 構 , 應 率 先 示 範 良 好 「 企 業 」 公 民 責 任 ; 校 方 更 不 應 以 「 他 們 是 外 判 」 為 盾 牌 , 拒 絕 承 擔 , 反 而 更 應 主 動 照 顧 這 群 員 工 , 令 他 們 得 到 平 等 的 待 遇 。 中 大 山 多 路 斜 , 難 道 叫 員 工 都 走 路 上 山 ? 當 校 巴 服 務 在 大 學 是 一 種 必 需 品 的 時 候 , 校 方 怎 可 要 天 天 上 班 的 外 判 工 支 付 一 年 近 一 千 八 百 元 的 車 資 。

校 友 也 被 視 為 外 人
再 拉 闊 一 點 來 說 , 大 學 是 一 個 公 共 空 間 , 本 應 開 放 給 公 眾 人 士 。 國 外 著 名 的 牛 、 劍 都 是 遊 客 區 , 也 不 曾 聽 過 它 們 有 如 此 一 種 「 封 鎖 校 園 」 、 「 閒 人 免 進 」 的 措 施 。 現 在 連 校 友 回 到 大 學 都 要 付 車 錢 ; 大 學 呼 籲 捐 款 時 就 對 校 友 自 稱 母 校 , 校 友 回 來 探 訪 卻 被 劃 分 為 外 人 , 邏 輯 上 說 不 過 去 。 學 生 發 起 的 「 巴 . 不 得 」 行 動 舉 行 網 上 聯 署 , 已 有 千 三 人 參 加 , 可 見 校 園 內 一 班 同 學 、  職 員 亦 很 關 心 外 判 工 。 大 學 校 方 實 應 立 即 撤 回 收 費 措 施 , 還 我 一 個 公 平 校 園 。

中 大 法 律 系 二 年 級   陳 玉 峰
中 大 文 化 研 究 四 年 級   吳 嘉 倫

你有咩理由?II

九月 25, 2007

許多人對「巴.不得」反對校巴收費都有如下意見:關心外判工是好,可是他們終究是外人,合約上講不過去嘛! 出證是麻煩,可是又講不出他究竟有什麼不對。

  其實最重要既一點大家忽視了。每一次我們出示證件,都是一種「自己人」與「外人」的劃分。每一次的出證,都是向制度的屈服,去自我肯定身份。大家是大學生,你已經過無數考試去證明自己符合資格,為什麼每天還要證明自己不是賊,不是中學生,不是外人?拉開講,即使是遊客,難道他們就沒有使用大學的權利?大學是由公眾finance,他們難道不可以使用?

  OK,你說用者自付,似乎有理,那大學有一天叫你交十八萬的學費,來個用者自付,你又覺得如何?當然我們會說,教育是不同的,大學生將來會貢獻社會,這是必需的投資。那麼外判工呢?他們來大學為大家服務,令校園運作暢順,難道不是一種間接的教育服務嗎?大學時時講全人教育,要我們住宿舍,從社區生活中互相學習。女工合作社的的社員,為大學引入「合作社」的資訊;書店職員令大家順利買到課本;飯堂員工照顧大家三餐沒了他們,大學生活會運作到嗎?難道大家沒有從大學生活中學到更多嗎? 

  嘖嘖嘖,扯遠了。回來講「外判工搭了校巴,是用了大學資源」這個問題。根據這個邏輯,如果外判工有一個人搭MMW的升降機,就少了一位同學可以搭了,就是用了大學資源了,就要用者自付了,就要比「搭lift錢」了這合理嗎?那麼來到文物館參觀的遊客,便要收入場費了嗎?進入大學,便要收人頭稅了嗎?大學是辦教育,不是賺錢的。為什麼人家要在中文大學辦展覽呢?就是想教育學生,令大家得益,否則如果要「正價」邀請那許多珍貴的展覽來到中大舉行,怕且每人都要付很高的入場費呢。社會對大學有感情,大學卻這樣對社會人士,連校友都要收錢。UGC批了錢給大學營運校巴,大學一定不可以用來賺錢,否則,便是用公帑來謀私利了。現在收的三蚊價錢,一定不可以高過邊際成本,否則大學便是用公帑賺錢了!

  反對收費的理由多不勝數。先講了這幾個具爭議性的,之後再補充。大家有什麼想法都要多多write the wall呀~~ 

你有咩理由?I

九月 25, 2007

致:行政事務委員會主席廖柏偉副校長

要求大學撤消校園穿梭巴士檢查證件制度

茲因得悉大學行政事務委員會將於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二)召開會議,檢討校園穿梭巴士(下稱校巴)之收費制度亦為議程之一,特此來函,說明我等認為大學應撤消證件檢查及收費制度之理據。

一)                外判工友生計以及外判商經營成本

大學校園內約有四百名外判員工,絕大部份是收入徘徊於貧窮線的基層工友。當中有超過一半皆有需要乘搭校巴。我等得知大學與外判商協定臨時措施,以兩元一程的價錢向他們售賣車票,深感安慰。唯每天四元的開支仍會為基層工友帶來每年過千元的支出,對他們來說仍是不小的財政負擔。此外,無論外判商是代為支付車資,還是因工友的額外開支而增加了加薪的壓力,均將會增加外判商的經營成本,最終引致外判服務加價,把成本轉嫁至大學師生身上。

二)                住校基層員工日常開支

大學現有數百名員工使用大學員工宿舍,當中不少為基層員工。這些員工的家屬皆受到校巴收費制度的影響。設一名員工一家四口為例,三人每天支付六元開支,假如每年平均有三百天使用校巴服務,一年校巴車費開支便可達五千多元。此舉不但影響住校基層工友的生計,更直接使所有住校員工的士氣受到影響。

三)                向訪客展示不友善態度

大學是培養自由、開放氣氛的教育機構。保持校園對外開放,容許一般社會人士於大學校園出入,表示友善的態度,是維持大學應有形象的必要條件。大學校巴是校內交通所必要,假若大學向訪客,尤其是校友及來訪學者,要求出示證件,更收取目前遠高於市價的車費,是明顯地不歡迎外來人士的不友善態度。

四)                違反校巴客運營業證條款

大學校巴根據道路交通條例(CAP 374)屬私家巴士類別,需向運輸署申請客運營業證。查校巴服務之客運營業證編號為PSL3362B,屬學生服務(B01 )及僱員服務(B02)類別,除本校學生或教員及中大僱員外,校巴不可接載任何人士以作取酬用途。雖校巴服務範圍屬私家路,大學毋須負上刑責,此舉仍屬非法行為,運輸署有權中止校巴服務之客運營業證。

五)                收費應以邊際成本為上限

中文大學是公營機構,而校巴系統以服務中大師生及職員為主要目的,並非為賺取金錢。相反,中文大學坐擁一百多公頃的公家土地,更接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中大學生及教職員的全數車費開支,若大學對其他人士收取高於其邊際成本之車資,則大學是以教資會的資助,牟取利潤。因此,即使大學決定繼續收費,亦只可以校巴營運的邊際成本為上限。

六)                影響校巴行駛效率

校巴服務增加上車檢查證件的制度後,同學上落車所需的時間明顯上升。大學山多路斜,同學使用校巴服務轉堂有其必要。使用校巴的需求不減,同學使用校巴作校園交通所需的時間則明顯上升。不少同學皆反映本學期實施檢查證件制度後,乘搭校巴引致上課遲到的情況十分明顯。授課是大學的基本功能,若因校巴收費而阻延同學學習,顯然是得不償失。

七)                增加校園交通意外危險

由於校巴上落客時間增加,而校巴班次並未跟隨調整,校巴在校內高速奔馳以趕及班次的情況時有可見。此舉既使校巴車輛損耗增加,亦影響校巴司機、乘客以至其他路道使用者(包括行人)的安全。此外,由於校巴司機需要檢查上車乘客的證件,校巴司機在等候開車時不可離開車廂,變相使他們連解手或小休的權利也受到剝削,司機狀態不佳,也進一步提高了校園交通意外的危險。

綜合以上理據,我等認為,大學理應撤消證件檢查及收費制度。敬希 閣下把以上理據轉告行政事務委員會各成員,詳加考慮。我等將深懷感激。

此致

行政事務委員會主席廖柏偉副校長

「巴.不得」校園交通關注組成員

區諾軒(逸夫政治及行政二年級)

陳玉峰(崇基法律學二年級)

李耀基(聯合政治及行政三年級)

吳嘉倫(崇基文化研究四年級)

黃永志(聯合政治及行政二年級)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副本送: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教授

大學秘書長梁少光先生

讓我們一起,癱瘓它

九月 25, 2007

敬啟者:

「巴‧不得」的最後呼籲:

用行動證明我們不要身分審查,因為我們是中大人

近日我們舉行過一連串的行動,分別在火車站派發「巴‧不得」車票,以及在上星期三逸夫書院諾貝爾經濟學者講座舉行時,呼籲各同學簽名支持撤銷身分審查,可惜的是,中大校方依然視若無睹。

從國際化、院長委任制到校巴新收費制度以降,我們看見的是校方一次又一次漠視師生意見,師生共治的傳統已經蕩然無存,就像今次校巴收費事件,校方連一次公開的諮詢也沒有進行過,網上連同收集回來近二千個簽名,代表著師生校友、社會人士的每一把聲音,究竟校方有沒有重視師生的意見?我們究竟還有多少力氣,可以為中大流多少次淚?

可能你會說,面對國際化、委任制,我們沒有能耐去做什麼,可是,這次我們還有最後的權利,就是用行動證明新收費制度不獲得中大師生支持。

「巴‧不得」行動在此發出最後呼籲,希望各位在上車時拒絕出示證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一輛校巴有十個人拒絕出示證件,已經可以使新制度無法在校巴推行成功,十輛校巴有人拒絕出示證件,已經可以使新制度在大學無以推行,就讓各位利用行動,來證明新制度並不為中大師生所認受!

此外,中大校園電台節目「時事短打」特意為本次校巴事件作一介紹,歡迎各位同學收聽。網址是 http://www.cucr.hk/programme/detail/current-issue-hit 時事短打為校園電台開台後九月分節目之一,詳情請見 http://www.cucr.hk/timetable 瀏覽節目表。


同學可加入我們的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4820034652

或  WordPress Blog:  http://cuhkfreerider.wordpress.com/ 

而我們的聯署亦繼續進行 http://cusu.hk/freeriderpetition/

 此致

中大仝人師生

中大校園交通關注組

「巴‧不得」行動 啟

「巴,不得」搞乜?為乜?

九月 22, 2007

「巴.不得」校園交通關注組舉行反對校巴向外判工友收取車費的行動,希望各位同學能參與聯署,以及繼續關注事件。

各位中大同學、老師、同工、校友,以及關心中大或關心勞工權益的朋友:

要求中大 停止對外判員工收取校巴車費聲明

中文大學校通組於八月二十二日向全校師生和職員發出通告,大學校巴將於九月一日起實施新的收費制度。在新制度下,大學外判服務單位(飯堂、理髮店、建築地盤、女工合作社等)的所有員工將無故被徵收每年約一千八百元的校巴車費。

在舊有收費制度下,平日所有大學的師生和職員均毋須收費,而校外人士則收費一元;假日大學師生和職員收費一元,校外人士收費五元。上車不設檢查,由乘客自律繳費。新制度則要求大學師生和職員於上車時出示學生證∕職員證,才能免費乘車(包括假日);而沒有學生證∕職員證的所有人士,無論平日或假日皆一律收取三元。中大並沒有向外判服務單位的員工簽發大學的職員證,故此在這一新制度下,外判員工便要每天支付與校外人士相同的車資,每天來回六元,按一年開工二百九十餘日計開支每年近一千八百元。 另外,檢查證件為校巴司機增加額外工作,妨礙師生上、落車,並減少校巴司機的休息時間。大學在通過提高校巴收費前並未向校內學生或校職員諮詢,甚至繞過原有的大學設施收費諮詢委員會。其後有學生代表於校園交通諮詢委員會上質疑收費制度,校方卻以成本為由推搪過去。有學生去信交通組投訴,而 大學本部三家飯堂的職員及老闆,亦於日前聯名去信膳堂管理委員會反映不滿,但目前校方並未有任何回應。

大學秘書處職員稱校巴受教資會資助,服務對象是大學的師生和職員,故需向校外人士收費。但事實上外判工友與大學直接聘用的員工同樣是服務中大的師生,皆是大學校園的一份子,理應獲得同樣的對待,大學絕無理由向外判工友收取車費。而且,每程三元的校巴車資是極為高昂而不合理的。校巴全程路程只有約兩、三公里, 相較之下同樣收費的專營巴士路程則可高達11.5公里(九巴32M 葵芳地鐵站<=>象山 循環線),平均車程亦超過7公里。大學獲得教資會資助大學師生和職員的校巴服務,校巴的收費只需收回邊際成本而毋須獲利,收費理應更低。

我們在此對中大校方有以下要求:
一)停止向在中大校園服務的外判員工收取校巴車費;
二)恢復校巴對本校訪客之收費至一元的正常、合理水平;
三)改革校園交通政策的決策制度,提升透明度,保障學生、各階層教職員及外判員工的權益。

致 香港中文大學

發起人
「巴.不得」中大校園交通關注組

聯絡人: Glen(91386093)

「巴,不得」搞左咩行動? (I)

九月 22, 2007

個多月來,「巴.不得」有很多次行動。不過因為無有時間就未update大家,而家寫住part one比大家睇下先。

8月22日寫信去交通組投訴。輾轉聽交通諮詢委員會既王太話,交通組自稱係執行部門,唔會理我。結果梗係無回信啦。

8月28日,聽講話交通組處會有平D既車票賣,於是去睇下啦。搵左一輪先發現交通組個office係保安組(大學正門,大埔道入口)下面,名副其實係「地下組織」。就來開學,原來到左28日都仲未印好D車飛喎。而且交通組開工時間朝九晚五,D Canteen員工收工收九點,唔知點買平飛呢?

9月1日,各位都未開學,不過一班員工已經要準時返工。大把工友上車先知要比錢,完全唔通知佢地。

9月3日,「巴.不得」見學校講極都唔聽,又唔理我地,覺得都係要做D野。於是係大家開學既3號,晨咁早係火車站派傳單,嗌大聲公。原來個大聲公要就咁用手揸住嗌,嗌左幾個鐘,隻手於是又大力左。個日有好多同學入宿,個個拖住行李都要騰出一隻手攞證,煩死。

9月4日,朝早繼續嗌。午間係文化廣場再加個spot嗌。同日,下午四點幾,去百佳買左一排特強味既史立消。

9月5日,個大聲公似乎無咩電,特登換過八粒新既C電落去啦。點知嗌左半個鐘度發現佢無左聲,無理由架?明明係新電來架喎!一打開個蓋,原來係新電電流過大,機身發熱令到電阻急升,於是無電。唯有用中三學到既物理常識急救:於就近既7-11買入冰水一枝及紙巾一包,以水抹下降溫。點知一滴水落去,竟然熱到即刻出煙!連大聲公都出煙,今次加價真係天地不容。

 9月10日新增左「SMS意見反映」。有smartone同3台比大家選擇,SMS來講下自己對新措施有咩不滿,「巴,不得」將佢地貼係文廣。

9月13日,「巴.不得」發起網上聯署,到今日止有一共1200人簽名,加埋在地搜集到的600個,人數不少。有很多都是校友,佢地第一關心外判工既福利;第二關心中大會唔會變成無良大學;第三,身為校友番「母校」都要比錢,多少有D唔份氣。

9月14日,「巴.不得」係火車站派出「反對車票」,黃色的小紙片上寫住反對字句,請大家投入校巴既車費箱。個箱係車上,你放咩入去佢就係咩,你放車票就令佢成為車票箱;你放廢紙佢就成為垃圾桶;你投下反對票,佢就成為抗議渠道。

八月中,我寫左信比交通組

九月 22, 2007

八月中時知道有新收費措施,已經寫左信比交通組,大家可以睇下。

敬啟者:

   知悉 交通組將於本年九月一日起實施新收費,凡未能出示有效的中大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者,在登車時均需繳付車費港幣三元。

  本人深明 交通組考慮到平日容許校外人士免費乘搭校巴,有以大學資源資助校外人士之嫌,似乎於理不合。然而,平日使用校巴服務的「校外人士」之中,實有一群非由中大聘請的職員,在新措施下亦需繳付額外車費,令他們交通費用大增。本人特致函 交通組,強烈建議為此一群員工另設收費措施,以抒減其負擔。

  受影響的員工包括在大學十個飯堂、百佳超級市場、大學書店、理髮店工作、各學生會之職員以及女工同心合作社社員。受影響人數估計四百人,其中絕大部份薪金都屬於極低水平。以女工合作社為例,每人月薪未扣除車費仍不足四千。而大部份員工為中年人,難以在中大多山地勢經常步行往返,他們除乘搭校巴外向無選擇。即使他們購買九折優惠票,今後每年亦勢將增加超過一千五百元的額外開支。這對他們來說無疑是百上加斤。

  這一批員工與一般旅客及職員家屬不同,他們乘搭校車往返中文大學的目的,主要是為同學及教職員持續提供服務,令各人在大學的生活更為舒適方便。假如教職員有資格獲得優惠,相信這群員工亦應該有同等待遇。因 交通組可以自行釐定及調整車費,本人謹向 交通組作如下要求:

 1. 為此群非中大聘請之員工另行製作識別證件並容許持有識別證件者星期一至日任何時段免費乘車,或;

2. 設立月票計劃:持識別證件者可購買每張一元的月票,減低校巴車費開支的增長。此計劃下,交通組仍可按規定向「校外人士」收取費用,亦能保障員工不會不合理的財政負擔。

       由於現已近八月底,請於七日內對本人之建議作出實質回覆。希望 交通組可以體貼這群員工的難處,在開學前制定優惠的收費措施,為這群服務同學、教職員的員工減輕經濟負擔,締造更公平愉快的校園環境。   此致交通組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學生陳玉峰2007/8/22

電郵:--------

電話:--------

  副本送:校園學生交通服務諮詢小組召集人黃陳慰冰女士校園學生交通服務諮詢小組中大學生會學生代表吳嘉倫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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