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不得」校園交通關注組舉行反對校巴向外判工友收取車費的行動,希望各位同學能參與聯署,以及繼續關注事件。
各位中大同學、老師、同工、校友,以及關心中大或關心勞工權益的朋友:
要求中大 停止對外判員工收取校巴車費聲明
中文大學校通組於八月二十二日向全校師生和職員發出通告,大學校巴將於九月一日起實施新的收費制度。在新制度下,大學外判服務單位(飯堂、理髮店、建築地盤、女工合作社等)的所有員工將無故被徵收每年約一千八百元的校巴車費。
在舊有收費制度下,平日所有大學的師生和職員均毋須收費,而校外人士則收費一元;假日大學師生和職員收費一元,校外人士收費五元。上車不設檢查,由乘客自律繳費。新制度則要求大學師生和職員於上車時出示學生證∕職員證,才能免費乘車(包括假日);而沒有學生證∕職員證的所有人士,無論平日或假日皆一律收取三元。中大並沒有向外判服務單位的員工簽發大學的職員證,故此在這一新制度下,外判員工便要每天支付與校外人士相同的車資,每天來回六元,按一年開工二百九十餘日計開支每年近一千八百元。 另外,檢查證件為校巴司機增加額外工作,妨礙師生上、落車,並減少校巴司機的休息時間。大學在通過提高校巴收費前並未向校內學生或校職員諮詢,甚至繞過原有的大學設施收費諮詢委員會。其後有學生代表於校園交通諮詢委員會上質疑收費制度,校方卻以成本為由推搪過去。有學生去信交通組投訴,而 大學本部三家飯堂的職員及老闆,亦於日前聯名去信膳堂管理委員會反映不滿,但目前校方並未有任何回應。
大學秘書處職員稱校巴受教資會資助,服務對象是大學的師生和職員,故需向校外人士收費。但事實上外判工友與大學直接聘用的員工同樣是服務中大的師生,皆是大學校園的一份子,理應獲得同樣的對待,大學絕無理由向外判工友收取車費。而且,每程三元的校巴車資是極為高昂而不合理的。校巴全程路程只有約兩、三公里, 相較之下同樣收費的專營巴士路程則可高達11.5公里(九巴32M 葵芳地鐵站<=>象山 循環線),平均車程亦超過7公里。大學獲得教資會資助大學師生和職員的校巴服務,校巴的收費只需收回邊際成本而毋須獲利,收費理應更低。
我們在此對中大校方有以下要求:
一)停止向在中大校園服務的外判員工收取校巴車費;
二)恢復校巴對本校訪客之收費至一元的正常、合理水平;
三)改革校園交通政策的決策制度,提升透明度,保障學生、各階層教職員及外判員工的權益。
致 香港中文大學
發起人
「巴.不得」中大校園交通關注組
聯絡人: Glen(91386093)
九月 24, 2007 at 3:12 pm
身分審查是為了分辨訪客;
但對外判員工收取校巴車費是令外一件事.
這是兩回事.
我同意停止外判員工收費, 但也同意檢查證件. 因為沒有身分審查因為沒有就會好像以前一樣, 沒制道, 訪客也不用給錢; 這會令中大校方無法下台. 結決方案可以是由校方向外判員工每月派發校一定數量的校巴票.
所以請不要推行拒絕出示證件行動. 這會在繁忙時間做成不必要的混亂, 變成令人反感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