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我寫左信比交通組

八月中時知道有新收費措施,已經寫左信比交通組,大家可以睇下。

敬啟者:

   知悉 交通組將於本年九月一日起實施新收費,凡未能出示有效的中大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者,在登車時均需繳付車費港幣三元。

  本人深明 交通組考慮到平日容許校外人士免費乘搭校巴,有以大學資源資助校外人士之嫌,似乎於理不合。然而,平日使用校巴服務的「校外人士」之中,實有一群非由中大聘請的職員,在新措施下亦需繳付額外車費,令他們交通費用大增。本人特致函 交通組,強烈建議為此一群員工另設收費措施,以抒減其負擔。

  受影響的員工包括在大學十個飯堂、百佳超級市場、大學書店、理髮店工作、各學生會之職員以及女工同心合作社社員。受影響人數估計四百人,其中絕大部份薪金都屬於極低水平。以女工合作社為例,每人月薪未扣除車費仍不足四千。而大部份員工為中年人,難以在中大多山地勢經常步行往返,他們除乘搭校巴外向無選擇。即使他們購買九折優惠票,今後每年亦勢將增加超過一千五百元的額外開支。這對他們來說無疑是百上加斤。

  這一批員工與一般旅客及職員家屬不同,他們乘搭校車往返中文大學的目的,主要是為同學及教職員持續提供服務,令各人在大學的生活更為舒適方便。假如教職員有資格獲得優惠,相信這群員工亦應該有同等待遇。因 交通組可以自行釐定及調整車費,本人謹向 交通組作如下要求:

 1. 為此群非中大聘請之員工另行製作識別證件並容許持有識別證件者星期一至日任何時段免費乘車,或;

2. 設立月票計劃:持識別證件者可購買每張一元的月票,減低校巴車費開支的增長。此計劃下,交通組仍可按規定向「校外人士」收取費用,亦能保障員工不會不合理的財政負擔。

       由於現已近八月底,請於七日內對本人之建議作出實質回覆。希望 交通組可以體貼這群員工的難處,在開學前制定優惠的收費措施,為這群服務同學、教職員的員工減輕經濟負擔,締造更公平愉快的校園環境。   此致交通組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學生陳玉峰2007/8/22

電郵:--------

電話:--------

  副本送:校園學生交通服務諮詢小組召集人黃陳慰冰女士校園學生交通服務諮詢小組中大學生會學生代表吳嘉倫同學

One Response to “八月中,我寫左信比交通組”

  1. 搞左咩行動,為咩 (I) « CuhkFreeRider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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